|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
| 时间:2007-07-13 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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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一、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法治事业建设的需要,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政府机构、司法机构从事法务工作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能够运用法律、法规理解、分析和处理法律纠纷和各种法律事务。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1、 主干学科:法学
2、学科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91.5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45.5学分,实践教学31学分,课外学分15学分。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七、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件)
八、教学进程安排表、学时、学分分配及比例 、外语、计算机课程教学安排表(见附件) 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教学进程安排表、学时、学分分配及比例 、外语、计算机课程教学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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