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方向)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一、学制:
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政府管理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能从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学
2、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公共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社会工作学、企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学、公共财务管理、行政法学、管理信息系统。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应获得最低总学分205.5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51.5学分,实践教学39学分,课外学分15学分。
六、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件)
八、教学进程安排表、学时、学分分配及比例、外语、计算机课程教学安排表、修读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创新能力培养计划(见附件)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教学进程安排表、学时、学分分配及比例、外语、计算机课程教学安排表、修读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创新能力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