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新闻中心
2020-01-01

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校园网络服务管理办法》莞工〔2016〕6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的安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所称校园网络安全,因学院网站及其他教师课程网站等服务器设在学校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负责日常维护,故本办法所称校园网络安全特指学院官网和教师因课程需要建立的课程网站及学院公众号等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二、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本院网络管理员有责任、有义务配合网络中心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参加网络中心要求参加的工作会议及培训。

三、任何教职工和学生在网络上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任何教职工和学生,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六、学院官网及各老师课程需要所建课程网站必须在学校宣传部及网络中心备案,日常运营由学院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网络管理员需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涉及危害国家、社会及学校安全的敏感内容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领导;网络管理员对网站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学院领导及学校网络中心。对网络安全隐患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与学校网络中心联系寻求帮助。

七、学院及各班级所设公众号必须在学校宣传部及网络中心进行备案,日常运营由学院指定老师进行维护和监督。指定人员需每天对所负责的公众号内容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涉及危害国家、社会及学校安全的敏感内容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领导。

八、学院网站及所有公众号发布内容都必须经过三重审查,即内容撰写者自我检查、网站及公众号管理人员进行二查、学院中层领导进行终查。只有经过三重审查的内容才予以发布。

九、所有师生在网络上发言都需自我约束,不得发布可能涉及危害国家、社会及学校安全的敏感内容。一经发现,严重处理。任何师生有责任、有义务向学院及学院报告所发现的网络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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