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法社学院党委书记杜应发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7次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学院行政人员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学校廉洁教育讲师团成员、法学博士胡庆乐应邀做了《监察法与廉政工作》专题辅导报告。重点围绕《监察法》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框架内容和违纪违法案例等内容全面系统的解读和分析。
中心组成员丘永辉、朱晓红分享了学习体会。
杜应发做学习小结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从有序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试点工作依法在全国推开,再到制定监察法,法律出台的过程,充分体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的要求。通过制定监察法,把5年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全院教职工作为监察对象,都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国家颁布《监察法》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审:黄阳辉,二审:邹欢,终审:杜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