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教材,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养
校园快讯
2017-05-15

以案为教材,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养
------法律与社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组织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学生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真实案件的审理
             
        法律与社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进行“知行合一 立德树人”的教育教学大讨论中进一步确立了“坚持知行合一、立德树人,着力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理工科应用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这一法学(知识产权)辅修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法律与社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积极开展法学(知识产权)辅修专业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大胆采用“真实案例进课堂”的方式,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案件的旁听,使学生真实领悟到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公平和公正性,以及民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
        5月11日下午14:40,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6级法学(知识产权)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在的老师的组织下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此次庭审案件分别为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三类,共五个案件,由“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程春华法官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在正式开庭前,书记员宣读庭审记录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此次庭审为二审庭审,在程法官的主持下,由上诉人宣读不服原审判决的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答辩后,双方提交了他们所收集的新证据,为他们各自的诉求提供有力的支持。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基本上达成一致协议。通过旁听法院庭审,同学们对于法院审判程序以及律师辩护有了直观认识,对于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如何运用证据有了深刻体会;特别是通过旁听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同学们掌握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证据认定的标准。
        程春华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还热情的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同学们的在法律上的困惑,并以案说法教给同学们新的知识。离开法庭后,同学们就此次旁听法院庭审的一些疑惑再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通过这一次听审,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进一步增强了作为法学学生应当具备的证据意识与程序意识。同学们都认为学院组织此次旁听法院庭审不仅有利于学生熟悉中国的法院环境和法庭审判的程序,而且有利于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法律实务,有利于提高同学的法律素养。
        当代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应当在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以外多进行一些实践性的案例教学,这样有助于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点进行理解个掌握,有助于加深法学学生对法律职业与法治社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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