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什么”讲座在莞城校区举行
校园快讯
2015-12-04



老师认真的演说



同学们认真的听讲



老师与同学们互动
 
    12月3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应学校宣传部的要求,为迎接宪法日的到来,一场题为“宪法是什么”的专题讲座在莞城校区2407教室举行,由邓新龙老师担任此次讲座的讲师,政法学院部分14、15级行政管理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到场倾听了这场讲座。
    邓新龙老师在讲座一开始就开门见山地点明了宪法是根本法、严格法和高级法;从而让同学们体会到宪法的重要性。
    随后,老师就宪法的序言长度和组成要素以及正文的主要内容向同学们讲述宪法为何是根本法。紧接着,老师用美、日两国宪法的制定通过、修改过程作为例子向同学们描述为何称宪法是严格法,并通过对比我国的宪法制定和修改的过程,指出我国法制存在的不足。然后,邓老师向同学们讲述,之所以宪法是高级法是因为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母法以及它具有一般法律规定与其相抵触则该法视为无效这一特性。最后,邓老师点明,只有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设立违宪考察制度,宪法才能成为“活法”,才能充分发挥其真正作用。
    通过这个讲座,政法学院14、15级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的同学对宪法有了基本的了解,也对法制国家建设的未来走向有了一定的认识,加深了同学们社会现状的思考。这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写稿:霍淑欣 摄影:苏智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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