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法律精神,政法学院举行一系列专题活动,而在学术会议中心主报告厅举行的“法官三人谈:司法改革”就是这系列活动之一。这次活动邀请到的嘉宾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春华。三位法官围绕着司法改革分别进行了深刻地解说、评析,让更多的学生深入了解到司法改革的精神、内涵及基层部门的具体措施。
讲座伊始,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首先对我国现在的司法状况进行了评析,认为现在的司法体制还有不少的弊端,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陈斯院长将司法改革分为三部分:一、法院人事管理改革,二、推进司法跨区域管辖,三、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对每一部分的改革细细评说,认为司法改革还有很大的空间,司法改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保证司法权的独立。
接下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为了与同学们有更好的交流,采取了提问的方式,为同学们解答司法改革的问题,在这过程中,同学们纷纷向陈葵院长提出自己对司法改革的一些问题,希望借此机会,解答一些在课堂上无法涉及到的问题。陈葵院长对每一位同学的提问进行了详细地解答,通过举例让同学们更加清楚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
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春华的讲话中,其开头引经据典,让同学们陷入了沉思,如何塑造法官人格、提升法官素质、让案件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是程春华庭长讲话的重点,程庭长从法官的良心、从业态度、良好的司法作风、对外交流等对司法改革提出自己的见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中,现场气氛瞬间热闹起来,同学们和老师就某些法律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向三位法官咨询,三位法官的专业回答赢得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意味着司法将进行深度地改革。本次讲座加深了师生们对司法现状的印象并对司法改革的紧迫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为学生们的学习增加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