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 日晚,由东莞市知识产权局主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承办的知识产权之模拟法庭案件审理在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课室6C103正式开庭。本次案件审理特别邀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吴学知法官和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强昌文院长出席本次模拟法庭审理。
庭审活动伊始,政法学院强昌文院长首先发表致辞。强昌文院长指出,21 世纪法学人才培养注重勤径式地学习,办学单位和任课老师需注重勤径式教学,让学生们设身处地在真实的案件中学习法律知识,以及如何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于法律实践。本次模拟法庭是对已审案件的模拟重演,而为更好使法学专业学生更好理解,学习法律知识,强院长透露将于下学期陆续将真实性案件审理转至东莞理工学院校内模拟法庭,让法院案件审理真正走进校园,让学生不断提高对法律知识的感知,对法律概念的领悟。
此外,强院长透露将于下学期进行法学专业辅修专业的开设,针对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对本辅修专业有浓厚兴趣的同学,以此充分发挥政法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切实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辅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培养具有多学科背景,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用性强、应用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强院长也强调政法学院辅修专业的开设,旨在贯彻我校“培养一大批能够担当社会责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彰显人才培养的开放性、全面性的基本原则,培养一批能够积极满足东莞及珠三角地区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中对具有知识产权背景知识的创新型人才,促进本科生就业。
紧接着,模拟法庭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正式开庭。此次法庭案件是原告安微金宝马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曾庆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此次开庭分三个阶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评议后宣判案件结果。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基于被告对原告8251074号商标的侵权行为起诉,并呈交相关举证。审判长主持被告就原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并做相关。而后,被告亦就自己主张权利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原告亦就被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在各自举证环节结束后,庭审进入法庭辩论环节。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各就自己主张权利展开针锋辩驳,原告认为被告商场自豪并未构成在先权利,而是搭便车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且被告对其企业名称多次进行非法使用,对原告商标注册构成侵权,且其过度使用易引起市场混淆,误导消费者,请求赔偿合理数额。而面对原告咄咄逼人的辩词,被告一方同样发表辩论意见指出,被告一方就企业名称拥有在先权,登记后受保护。原告案涉案件在广东地区并不知名,其使用金宝马字号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也未造成混淆行为,不存在故意。同时,被告一方主张不侵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侵权,请求酌定赔偿数额。
在激烈的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模拟法庭活动增设现场观众互动环节,主持人就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内容提出问题,现场观众举手抢答,回答问题正确者获得精美礼品的环节大大提高了观众的互动参与性和积极性,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现场气氛活跃。同时,现场观众就庭审观看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惑虚心向出席此次审理活动的吴学知法官请教。吴学知法官慷慨陈述,热心为同学们解释关于此类案件的一般程序,注意事项以及真实法庭审理时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
而后公开案件审判结果,法院驳回原告安微金宝马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21由原告负担。最后,主持人邀请吴学知法官为此次活动作点评。吴学知法官首先肯定了出席模拟法庭的演员们的精彩演出,真实地再现了法院案件的审理现场。同时,吴学知法官也为现场观众指出此次模拟法庭存在的问题,并告知同学们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所将经常遇到的问题。同学们亦受益匪浅,受益良多。
此次知识产权模拟法庭活动是政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里程碑式的开始,突破模拟法庭刑民事案件审理的模式,结合时代发展局势,着重知识产权在现今社会的重要性影响,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政法学院致力于培养一批能够充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适应社会发展需球的,专业性法学型人才。
(记者、摄影:林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