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学院与第一人民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破产法学研究交流共建框架合作协议”
校园快讯
2021-10-28

2021年10月2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第一人民法院举行“破产法学研究交流共建框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俊勇、民五庭副庭长莫然、民五庭潘涌法官、安燕玲法官;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郑玉敏院长、沈亚萍副院长、法律系罗兆婧主任以及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刘开坛会长、何少红副会长、崔路燕副会长等出席签约仪式。

主持人莫然法官首先介绍到会嘉宾,提出本次合作是法院、学院双向交流机制深化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推动破产文化走向社会大众,是东莞市破产审判实务与破产学术结合交流的重大事件。刘开坛会长表示,本次合作标志着东莞的破产审判、破产实践和破产教学资源的深度结合,具有令人瞩目的创新之处。郑玉敏院长认为,本次签约是院、校、会一次创新合作,破产理论与实务合作的开端,是一次东莞破产法资源整合的机会。学院将结合学院教师资源,发挥学院优势,借助东莞第一法院丰富的审判案例,积极与法院、协会配合开展工作,为东莞市破产事业贡献力量。

戴俊勇副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高度肯定了本次三方协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本次合作的签约表示祝贺。然后重点强调了落实层面的三个着力点:一、加强研讨交流。充分利用高校理论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破产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交流,为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良性发展注入新动能。二、落实成果转化。积极推动破产相关课题研究,将破产实践经验转化为学术调研成果,并将成果转化为推动破产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实现法学理论创新、实践机制创新的双赢局面。三、深化人才培养。法院、协会为学生提供实务经验方面讲座,通过庭审观摩、提供实习岗位等方式,三方共同培养复合型人才。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与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破产法学方面的合作,能够深化人民法院、行业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加强资源共享,有助于为东莞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法律人才。

(一审:罗兆婧 二审:蔡贵峰 三审:郑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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