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4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出/转入名额
1、转出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15%(人数四舍五入)。
2、转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15%(人数四舍五入)。
二、转出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文件、通知要求;
2、学生因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向学院申请转出,需提供证明本人具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
3、学生在某方面有突出才能申请转出,需向学院及学校提供证明本人具有某种突出才能的佐证材料,向学院充分说明通过拟转入专业更有利于发挥才能;
4、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期间业绩相关的专业,需提供相关创业证明材料;
5、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入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6、学生因学院及学校教学改革需要申请转出的条件:
(1)因学院及学校教学改革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学校批准,并经学生本人同意从本院相关专业转出的;
(2)因上级政府主管机构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试验改革需要,经学校批准并经学生本人同意从本院相关专业转出的。
7、当转出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高分者优先转出;
8、本规定之外的其它特殊情形,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认定和表决。
三、转入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文件、通知要求;
2、通过本学院的面试,综合考察拟转入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相关情况,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在原专业所修读期间不超过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
4、品行良好,在原专业修读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处分等情况;
5、无其他我院认为不宜转入本院及专业学习的其他情形;
6、因对转入专业确有专长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7、当转入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高分者优先转入。
四、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学院受理学生申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受理学生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2、学院转出审批:
(1)根据学校、学院转出有关条件,初步拟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出学生名单完成转出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出 审批结果并报教务部。
3、学院转入审批: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学院转入基本条件;
(2)审核学生的成绩排名,初步拟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入学生名单完成转入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入 审批结果并报教务部。
五、其他
1、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接受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
2、所有考核资料设专门档案保管、备查
3、本规则未尽事宜与《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保持一致,具体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联系方式:学院咨询电话: 22680738
学院咨询地点: 莞城校区5203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