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通知公告
2014-06-10

   

   
    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的开设,旨在贯彻我校“培养一大批能够担当社会责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彰显人才培养的开放性、全面性的基本原则。在广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东莞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背景下,充分发挥政法学院办学优势和特色,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切实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辅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从而培养具有多学科背景,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用性强、应用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积极满足东莞及珠三角地区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中对具有知识产权背景知识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有助于促进本科生就业和发展。
 
一、毕业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除可从事主修专业的工作外,还可直接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辅修招生对象和条件
对象:我校非法学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条件: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对本辅修专业有浓厚兴趣
注:欢迎大四学生选修此专业。由于学制为二年,故,大四学生一般不能修满本专业的全部课程。但是,大四学生所选本专业的课程学分可以成为校公共选课的学分,并获得由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颁发的相关结业证书。
 
三、招生人数  30-150人
 
四、辅修年限
 2年。其中,大二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辅修;大三学生从第五学期开始辅修。
 
五、辅修方式
    该专业辅修总学分为30学分。所有课程单独编班,单独考核。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30学分,由东莞理工学院发放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专业辅修证书。在2年的总辅修时间内采取灵活的学习、授课方式,即:
(一)学习方式灵活
1、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1个学期内可以多选本学期内开设的所有课程,课程门数不限。
2、非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的学生,包括法学本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本辅修专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
3、在不与本专业课程冲突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学生选修法学本科专业中所开设的专业,即,
选修法学本科专业中《民法》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4学分,可以免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民法》课程;
选修法学本科专业中《刑法》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4学分,可以免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刑法》课程;
选修法学本科专业中《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课程之一,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3学分,可以免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诉讼法》课程;
选修法学本科专业中《知识产权法》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7学分,可以免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著作权与商标法》和《商业秘密法》等课程;
选修法学本科专业中《合同法》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3学分,可以免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课程。
4、在与学生自己的全校公修课不相互冲突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学生选修法学院老师所开设的与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经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可以免修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的相应的课程。
(二)授课方式灵活
1、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和同学们充分沟通、协商,并经所有选修的同学们同意的前提下,灵活安排授课时间和地点以及考试方式,如,可以在每周四下午、晚上、周末或3-7天的暑期等时候上课;也可以在每周两次晚上上课等;
2、(引进来)聘请知识产权实务部门的专家来校讲课、开设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拓宽学生视野;
3、(走出去)在讲授专业理论同时,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企业等知识产权实务部门开展调研和实践性教学。
 
六、辅修学费
2014年首次招生,费用全免。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选修本辅修专业的同学于2014年6月15日—7月5日;或2014年9月1日—9月11日登录政法学院网址浏览相关信息http://zfx.dgut.edu.cn/ ,并请于2014年7月5日前,或于2014年9月11日前将报名回执报下列邮箱E-mail: 379786701@qq.com
联系人:张重桂,电话:15920235989/714329,
E-mail: 1184847410@qq.com ;
联系人:许永盛,电话:13580735410/797712
 
八、招生负责人及咨询电话:
   政法学院 张建超老师  电话:15992867236/647236,
                          E-mail: 295360648@qq.com
   政法学院 龚红兵老师  电话:15913805292/671942,
                          E-mail: ghb1229@163.com
   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光信息专业学生许永盛同学
                          电话:13580735410/797712,
                          E-mail: 1184847410@qq.com
政法学院2010级法学专业张重桂同学(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电话:15920235989/714329,
                          E-mail: 379786701@qq.com
 
九、所有与“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招生简章”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所有。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政法学院
                                 2014年6月3日
 

 
附件:报名回执

手机扫一扫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