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第二届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通知公告
2015-06-11

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

第二届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一、辅修招生对象和条件:

对象:我校非法学专业大二、大三学生

条件:1、已修主修专业,且其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2、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对本辅修专业有浓厚兴趣。

二、辅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目的:增强我校学生毕业后的社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在“科技东莞”和“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背景下,满足用人单位和社会对具有理工科知识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

目标:拓宽非法学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思维、基本掌握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复合型和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学科知识背景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特别是专利代理服务人才的需求。

 

三、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  30学分

 

四、辅修专业的招生人数:  30-150

 

五、学习时间和开班日期:

学制:2

预计开班时间:2015年9月第一周星期六

上课时间:(1)一般安排在周六上课;

(2)或由任课老师和选课同学协商安排。

 

六、费用

2015年第二次招生,费用全免。

 

七、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

主要学习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专利)实务(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流程管理、专利实质审查答复意见和无效宣告等)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来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的能力。

 

八、辅修证书: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证书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所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后,无需做毕业论文和答辩,即可获得由东莞理工学院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

招生联系人与咨询电话:

尹江洋,能源与化工系(能源与动力工程,201342802145),13537304725/781338,

        QQ号:359725188

董津成,机械学院(工业工程,201241108223),13751357048/712421,QQ号:1418342570

陈海俊,能源与化工系(能源与动力工程,201342802141),13537342807/671914,

        QQ号:673413766

张老师:15992867236/647236, 295360648@qq.com

龚老师:15913805292/671942,ghb1229@163.com

 

详情请查看附件。

2015第二届法学(知识产权方向)辅修专业招生简章及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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