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手册关于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推选出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12行政管理3班 魏佳晓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5天(2014年10月17-21日) 如有疑问,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经管楼210)反映,联系电话:22861153。 政法学院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