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泰斗梁慧星到校传授法律思维
名家讲坛
2014-03-28

    310,由东莞理工学院主办、政法学院承办的法治与人生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中心报告厅举行,主讲嘉宾为我国著名法学家、民法学界领军人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教授,主讲题目为《如何进行法律思维》。我校副校长邹晓平研究员出席了讲座,并致欢迎辞。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全体师生及部分校外法律职业人士参加了讲座。
    讲座上,梁慧星以独特简练的讲授方式,生动地向莞工学子讲解了法律思维概念以及如何进行法律思维。梁慧星开宗明义,指出法律思维是法律人不同于其他职业群体所特有的思维方式,即运用法律的方法。他从法律的规范性、法律的社会性、法律的逻辑性、法律的概念性、目的性以及法律的正义性与法律思维的关系等六方面进行具体分析,指出正义性是在衡量法律与道德的天平中的重要行为准则和判断标准。法律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自由、平等、正义、法治是全人类所孜孜不倦追求的信仰,法律学子更应以此为训诫,时刻警醒自己为追求正义的法律而努力奋斗。
    现场的师生们聚精会神、专心致志,唯恐错过每一个知识的细节。互动提问环节,梁慧星对现场师生的提问一一进行了精彩而耐心的解答。

    最后,政法学院院长强昌文教授对本次讲座作了简要的概括和总结,期盼梁慧星教授能再次到校传经送宝。对于本次讲座,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让他们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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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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