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路历程”系列讲座第十九期——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简论
名家讲坛
2022-05-13

5月11日晚,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于腾讯会议举办线上“法路历程”系列讲座第十九期。本期讲座邀请了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黄广进老师为我们讲授“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简论”。共计100余人参加,涉及范围广,除本校学生外,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同学也积极参与。

黄广进老师首先向我们介绍了鉴定式案例分析的来源与出处及其历史发展。她指出:学习鉴定式案例分析法,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立足于实证法规范,将理论体系系统化和实用化,得到法律思维的锻炼与提升。

紧接着,黄广进老师向我们讲述了如何运用鉴定式案例分析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法具有设问、定义、涵摄、结论四个步骤。具有逐步推进和言之有理即可的特点。

黄老师随后给我们介绍了两种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法的分析框架,分别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三阶层分别为: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黄老师介绍的四要件体系在顺序排列上又与传统四要件有些许不同。她认为,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依次为: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犯罪对象。

最后黄广进老师通过一道案例分析题目,分别运用了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进行论证,为同学们详细展示了鉴定式案例分析法的运用。

同学们还就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区别、未来发展等方面向黄老师进行了提问,黄老师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讲座结束后,法律系组织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交流群,同学们踊跃交流讨论。

本期“法路历程”讲座,黄广进老师为同学们介绍了鉴定式案例分析的方法及其步骤,使同学们在鉴定式案例分析上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与思考。讲座的顺利举办,不仅让同学们习得新的案例分析方法,更是引发了同学们针对不同案例分析方法的思考,拓展了同学们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深度,助力我院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学人才。

张丽展/文一审:吉海荣二审:蔡贵峰三审:杜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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