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了更好地让我校同学们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提高我校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我校知识产权学院借此机会,于4月27日下午在莞城校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利支持全面创新”。
本次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邀请了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俊辉副教授、知识产权学院主任龚红兵老师、知识产权学院副主任张建超老师、、法社学院辅导员黄海娜老师、刘海波老师等法社学院老师参与。
本次宣传活动由龚红兵老师指导组织,在宣传活动期间,知识产权系同学们向来往同学派放了知识产权宣传单,并向我校不同年级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同学讲解什么是知识产权?识产权如何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的特点是什么?等。龚红兵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由来和作用:即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般为4月20日至4月26日,每年突出一个知识产权宣传主题。该知识产权宣传周由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联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知识产权包括什么?知识产权包括传统知识产权和新型知识产权。传统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中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又被合称为工业产权;新型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随着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的加快,知识产权外延类型的拓展范围将会越来越广、拓展速度也会越来越快。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取得方式不同,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自作者创作完成是取得”,专利权“自专利局授予并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自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
张建超老师在宣传活动现场进行拓展,根据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经验,他指出: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国家战略对我国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非常重要,对于我们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学生来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并不简单,它意味着同学们需要付出无比艰辛的汗水和劳动,从事知识产权行业需要对专利申请制度非常熟悉,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处理好侵权纠纷。为了让在同学们更好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张建超老师解释并举了一个生动形象的例子:知识产权保护的是智力成果、商誉等非物质性的对象。其本身看不见摸不着,必须通过有形形式“体现”。可通过案例理解:赵某写了本游记《游在南美》,那么“赵某的智力成果”是指《游在南美》书中的内容。《游在南美》发行后,书籍所有权已分别归属购买人,但《游在南美》著作权仍只归属于赵某一人享有。如果有人偷书,则侵犯了该书购买人的书籍所有权,但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但如果偷书人擅自将书中内容发布到网站上,就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因为著作权法保护《游在南美》书中所写的内容,没有经赵某本人同意,他人不可以将书中内容,没有经赵某本人同意,不可以将书中的内容进行复制传播。
黄俊辉副院长在现场对于我校知识产权学院教学工作方面作了补充,他表示本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对我校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现场宣传中学到了很多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通过辩论竞赛等形式促进同学们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和掌握,作为学生努力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具体的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期待以后这类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可以常态化多举办,祝愿我校知识产权学院未来越办越好。
撰文:黄智强;一审:龚红兵;二审:黄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