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知识产权学院
知识产权宣传周| 产教融合育人才-----我院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参加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专利案件诉讼庭审
东莞知识产权学院
2023-05-04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为增强学生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意识,加深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解,提升知识产权法律素养,2023年4月20日,我院知识产权系主任龚红兵老师带领2021级知识产权全体学生走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庭审现场,聆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审理专利案件,加深理解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认知。

开庭前,龚老师就现有的案件材料为学生讲解案件事由,引导学生关注本次庭审的核心要点,启发同学们认识证据对专利案件的作用以及思考本案是否侵权,如何定性的问题,以及如何计算涉案的侵权赔偿额等核心问题。

开庭时,学生们身入其境地了解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当庭开箱质证环节让学生们印象深刻,对于证据的收集,专利权人一方的律师,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权的证据,可以直接购买涉嫌侵权的产品,必要时采取公证取证。

庭审结束后,龚老师邀请本案审判长罗法官为同学们仔细分析案件要点,解答了同学们的疑点难点。通过与罗法官面对面的交流,同学们认识到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具体思路,如,专利民事侵权案件中如何认定涉案专利是否侵权以及侵权的赔偿问题等往往是案件的关键;而,在认定专利不侵权的案件所涉及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未落入权利保护范围、现有技术抗辩、未证明存在侵权行为以及先用权抗辩。在外观设计专利审理的司法实践中,罗法官指出,我们通过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和涉案产品的比对发现,往往很多案件因导致原告诉讼主张不成立、维权失败的主要原因都是因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此外,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据的举证和运用、证据的质证等环节中也存在的问题也可能成为其维权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后,罗法官指出,专利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问题也是专利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官需要根据原被告所提交的相关具体证据、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采取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或法定赔偿等赔偿方法,法官要引导原被告当事人对于案件所涉及的涉案损害赔偿问题积极举证,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合理性。

最后,龚老师和学生们主要围绕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权是否成立、不侵权抗辩或不赔偿抗辩是否成立、两被告之间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此外,龚老师还从原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的角度,探讨和总结了律师对发明专利案件、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诉讼代理思路。

从课堂到法庭,从理论到实践。在本次实践学习中,同学们不仅深刻领会到“专利制度就是为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薪”的深层含义,也更了解了“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在法治建设中的实际运用。对于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提升学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撰稿:李海媚 图片:区秋文 一审:龚红兵 二审:蔡贵峰 三审:杜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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