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东莞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2024年社会工作(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名单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社会工作专业,且初试成绩总分354分(含354分)以上及单科均通过国家A类线(国家线)的考生。
二、复试方式
2024年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辅助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一)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附件2),并在被我校拟录取后15天内将政审表邮寄至拟录取二级学院(培养单位),逾期责任自负。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考生简历(见附件3)。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签名,并于复试报到当天交到我院(附件4)。
以上第1-7项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试当天带至现场进行复审,复印件需上交。
四、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8:00
2.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3月29日7:00-8:00
3. 普通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12:00
4. 考生报到地点: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5号楼二楼5201
5.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15:00-17:00
6. 专业课笔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3号楼二楼3208
7.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社会学概论》笔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10:00;笔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1号楼二楼1208
8.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社会研究方法》笔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10:30-12:00;笔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1号楼二楼1208
9.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开始,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
10. 候考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3号楼二楼3208
11. 面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3号楼二楼3202
(二)复试内容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基于公布的复试参考书目,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程度。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专业课笔试分数:满分200分。
(2)加试分数:每科满分100分,考生加试单科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课笔试科目《社会工作理论》,参考书目《社会工作理论(第二版)》,何雪松著,格致出版社,ISBN:9787543224735,2017年。
加试考试科目一《社会学概论》,参考书目《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0172101,2013年。
加试考试科目二《社会研究方法》,参考书目《社会研究方法》,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0256214,2018年。
(4)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入场。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考试。
2.综合面试
(1)面试分数:满分300分。
(2)面试方式: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注意事项:考生需于面试前15分钟到达等候室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面试,面试完毕者不允许返回候考室。
(5)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复试编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五、成绩公布
我院将在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通知,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根据“先考生类别、后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
(1)考生类别依次为: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 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 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 应届本科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七、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扫描件需于复试结束后15天内发送至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联系人张老师邮箱zjzhang@dgut.edu.cn。
八、注意事项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九、举报投诉方式
点击链接查看https://jcc.dgut.edu.cn/info/1047/1829.htm
十、联系方式
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5号楼二楼5203办公室,邮编:523106
电话:0769-22863962(张老师)
邮箱:zjzhang@dgut.edu.cn
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交通示意图,点击链接查看https://zsb.dgut.edu.cn/zlxz/1ddk563a2f6bc.xhtml
一审:张子庄;二审:蔡贵峰;三审:王海洋